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DNA亲子鉴定
亲子DNA
中心概况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010-60771502       

010-89718562      

13521328109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5层


路线:

志新桥西公交站:47路、386路、429路、490路、660路、740内、740外、740外公益西桥、751路、983路、夜4路、运通109线、运通113线 (下车路北即到海泰大厦)

志新桥北公交站:16路、425路、508路、635路、751路、运通109线 (向西步行500米路北即到海泰大厦)


您的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孩子上户口哪些情况需要做亲子鉴定?

发布时间:2023-03-28 09:46:33   来源:    浏览次数:

  孩子上户口哪些情况需要做亲子鉴定?

  孩子上户口前哪几种特殊情况需要做亲子鉴定,需要大家了解一下。

  1、补办出生证明:由于各种特殊原因,有些孩子未在正规的妇产医院或妇产科出生,所以没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之后孩子落户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科出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只能进行补办出生证明。规定补办出生证明前需要做亲子鉴定,确认是否有亲子关系。


  2、更改出生证明:孩子已有出生证明,但是出生证上信息和身份证、户口本不一致,需要进行更改。更改前也需要做亲子鉴定。

1528331975571708.jpg

  3、异地迁户或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户口需从一方转到另一方。迁户之前为了确认是否有亲子关系,需要做亲子鉴定。


  4、婚前怀孕婚后出生,孕期大于婚姻存续期间,落户也需要做亲子鉴定。


  5、孩子被拐卖或被抱养,重新回到亲生父母身边,需要亲子鉴定做证明。


  6、领养孩子,需要做亲子鉴定证明非亲子关系。


  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面向公检法以及社会各界提供诉讼和非诉讼类司法鉴定服务,我所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物证、法医精神病、法医临床、声像资料鉴定、文书鉴定等五大项鉴定。 2010年6月获得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证书编号:2010010178I]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认可证号:No.CNASL4719]。表明我所具备了国际认可准则开展监测服务的技术能力。为提供我所办事效率,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委托人在办理鉴定前提前电话咨询预约。


  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5层

  咨询电话010-60771502 010-89718562


上一篇:亲子鉴定手续的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下一篇:个人亲子鉴定中孩子能采头发当样本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孩子上户口哪些情况需要做亲子鉴定?

时间:2023-03-28 09:46:33

  孩子上户口哪些情况需要做亲子鉴定?

  孩子上户口前哪几种特殊情况需要做亲子鉴定,需要大家了解一下。

  1、补办出生证明:由于各种特殊原因,有些孩子未在正规的妇产医院或妇产科出生,所以没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之后孩子落户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科出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只能进行补办出生证明。规定补办出生证明前需要做亲子鉴定,确认是否有亲子关系。


  2、更改出生证明:孩子已有出生证明,但是出生证上信息和身份证、户口本不一致,需要进行更改。更改前也需要做亲子鉴定。

1528331975571708.jpg

  3、异地迁户或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户口需从一方转到另一方。迁户之前为了确认是否有亲子关系,需要做亲子鉴定。


  4、婚前怀孕婚后出生,孕期大于婚姻存续期间,落户也需要做亲子鉴定。


  5、孩子被拐卖或被抱养,重新回到亲生父母身边,需要亲子鉴定做证明。


  6、领养孩子,需要做亲子鉴定证明非亲子关系。


  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面向公检法以及社会各界提供诉讼和非诉讼类司法鉴定服务,我所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物证、法医精神病、法医临床、声像资料鉴定、文书鉴定等五大项鉴定。 2010年6月获得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证书编号:2010010178I]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认可证号:No.CNASL4719]。表明我所具备了国际认可准则开展监测服务的技术能力。为提供我所办事效率,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委托人在办理鉴定前提前电话咨询预约。


  北京信诺司法鉴定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5层

  咨询电话010-60771502 010-89718562


上一篇:亲子鉴定手续的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下一篇:个人亲子鉴定中孩子能采头发当样本吗?


友情链接: 司法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费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15层
电话:010-60771502/010-89718562/13521328109
京ICP备15035847号–1